昨天在QQ群里听说谷歌因为传播淫秽色情内容被谴责了,早上看手机报时又再次看到。在网上找了一下原委,原来是在这里:http://net.china.com.cn/qzl/txt/2009-06/18/content_2971360.htm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居然以谴责的方式来放大自己的声音,这一招确实很强,我想也应该这样,所以,先赞一个。
不过话说回来。有一个问题还是值得探讨一下。像谷歌、百度这样的搜索引擎,实际上算是互联网的“公器”吧?
公器,即:共用之器。首先,搜索引擎是目前互联网上最流行的获取信息方式。如果没有搜索引擎,浩如烟海的信息就难以检索。其次,很多网站的发展都需要借助搜索引擎,它就像一个竞技平台一样,人们不断原创、不断SEO,以提高收录、提高PR值,以提高自己的访问量和收入。再次,其实政府管理部门也很大程度的借用了这一工作进行工作。现在,政府部门开始使用的一些互联网舆情分析的工作,其实是对搜索引擎结果的再次分析。
但是这个公器也有其独特的问题。首先,由于数据量大,仅靠程序几乎无法筛选。其次,很多网站会采用欺骗的方式,利用这个公器为自己服务。再次,本来,搜索引擎都遵循robots.txt的授权来放网络爬虫,但是,中国众多网站甚至连这个robots.txt都没有,于是,可能一些不该出现的内容也出现了。
回到新闻。说谷歌传播淫秽色情内容。如果谷歌是主观上故意传播这些内容的,那么他们可以在显著位置去推荐。但,事实上他们没有这么做。所以,谷歌并不存在主观故意,只是在“内容”的管理上有疏忽。——而我们回头一想,这些内容其实并不是谷歌自己制造的,它只是一个公器,被人所利用罢了。——当然,在时局之下,公器是会被争夺、被利用、被管制的。
上述那一则公告中,还提到说是将境外的色情内容传播到境内,这句话添加得很高明,再赞一个!——因为,境内的色情信息是可以管理的,但境外的,则鞭长莫及,所以谴责一下是应该的。
每天,都有大量的人借用手机,传播各种违规广告、诈骗信息、色情信息,那为什么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就不怎么遭谴责呢?因为:它们没有形成规模效应,甚至,由于是点对点的,所以连查看和证据保全都很难。
所以我说,谷歌,是被强烈谴责的互联网公器。
谷歌:被强烈谴责的“互联网公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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