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新闻,据称“美国联邦地方法院法官沃恩·沃克尔(Vaughn Walker)今天(应该是6月4日)裁定,国会已通过相关法律,在没有得到法庭允许的情况下,AT&T等电信公司向政府提供客户的电话和电子邮件信息不触犯隐私法规,不能因此受到起诉。”
在中国,司法机构有权调取相关数据,有权要求各网站、各运营商提供个人数据(IP地址、email等)。
我想,美国的这个裁定(虽然现在仍未是最终裁决)意义非同一般。或许可以说:隐私不能散布,但不等于隐私不能被“调取”。
个人隐私权的限度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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