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黄循鑫 | @老痛 | ToonKam » 摘录 » 正文

央广网删掉的新闻:海口云洞图书馆及周边拍照每小时收费万元引质疑

原标题:海口“云洞图书馆”及周边拍摄每小时收费万元引质疑 律师:收费不具有法律依据

央广网海口2月7日消息(记者林韦玮 蔡文娟)近期,陆续有市民游客向央广网投诉称,在海口市公共地标建筑“云洞图书馆”及周边进行拍照时,经常被人以“未报备”为由“阻拦”,甚至还有“明码标价”的收费行为,让这处承载了市民服务、旅游地标等标签的公共设施“看起来并不那么开放和便民”。

海口市公共地标建筑“云洞图书馆”(海口市龙华区旅游宣传片截图)

投诉:在云洞图书馆及周边拍摄被“阻拦”

云洞图书馆是海口市重点民生工程——海口湾畅通工程首个高标准驿站,是海口湾滨海生态休闲长廊组成部分,于2021年4月建成投入使用。

市民赵女士告诉记者,今年1月初,她和同事前往云洞图书馆旁的绿地上准备取景拍摄公司年会视频时,遭到2名云洞图书馆工作人员的“阻拦”,称“在这里拍摄需提前向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旅集团’,海口市属国有企业)进行报备并取得同意”。对此,赵女士和同事觉得很纳闷,“这里明明是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区域,为什么拍摄还需要报备?”

与赵女士有着同样遭遇的,还有春节期间来海口游玩的叶女士。听说海口有这处网红地标,叶女士带着家人前往游玩。当叶女士的丈夫从包里拿出相机准备拍摄留念时,结果遭到了云洞图书馆工作人员的“阻拦”。

“我向工作人员解释,说我们是游客,拍摄只是为了留念,并不涉及商业行为。但对方说只要拿相机在这拍摄就要进行报备,谁都一样。”叶女士说,一番沟通无果后,她们一家只能扫兴离开。

在云洞图书馆周边草坪上,摄影师正为新人拍摄(央广网记者 蔡文娟 摄)

为证实赵女士和叶女士的说法,记者分别于1月15日、1月21日两次前往云洞图书馆及周边走访调查。期间,遇到了被云洞图书馆工作人员“驱离”现场的婚拍摄影师何先生。他介绍,云洞图书馆造型独特,又位于海湾边上,是很多新人户外婚纱摄影和外地游客旅游拍摄的首选地,“但每次只要出现在云洞图书馆周边拍摄,就会有工作人员出来‘阻拦’。这让我们很尴尬,也破坏了大家记录美好时刻的心情。”

何先生表示,虽然要求拍摄前需进行报备,但是云洞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却从没主动告诉他应该怎么去申请,直到有一次在他的追问下,对方才提供了一个电子邮箱地址。“但发出去的电子邮件却从没得到过回复,不知道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在这里拍摄一定程度上也是在宣传海口的形象,如果说这也要收费,那么拍摄滨海大道灯光秀和西海岸帆船帆板基地等公共地标,是不是也要收费?整得我们每次来云洞图书馆及周边拍摄,就像‘打游击’一样,有工作人员过来就跑,他们走后再悄摸摸过来。”何先生说。

回应:商业拍摄每小时收费1万元至1.2万元

在云洞图书馆入口处放置的“入馆流程”展板上,记者看到,展板底部的温馨提示中写有“因公共秩序管理的需要,在云洞及周边进行团体性拍摄活动,请提前向场馆方申报,或现场咨询场馆工作人员。”除此之外,无其它说明。

云洞图书馆入口处放置的“入馆流程”展板(央广网记者 蔡文娟 摄)

云洞图书馆场馆负责人罗经理介绍,场馆目前由海旅集团下属企业海口旅文基础建设项目有限公司运营。所有拍摄单位和个人,只要在云洞图书馆、场馆周边半圆大草坪,以及拍摄时带有场馆背景的,均需向海旅集团发函申请,得到同意后才允许拍摄。

“这个规定从一开馆就有。”罗经理称,如市民游客进行非商业用途的拍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一般会同意,但单位或商业团队拍摄,出于场馆设计版权及维护的考虑,需发函到海旅集团电子邮箱进行报备。“一般商业拍摄是每小时1万元至1.2万元,具体收费要看拍摄性质进行相应调整。”

市民在云洞图书馆周边打卡拍照(央广网记者 蔡文娟 摄)

海旅集团工程部项目经理林捷表示,虽然云洞图书馆是对外开放使用的状态,但在日常的维护运营中也会产生一些费用。为了填补费用空缺,海旅集团会通过一些商业宣传和活动合作进行收费。因为现场工作人员无法辨别一些团体自发的拍摄行为是否具有商业性质,是否会拍摄到一些“负面”的情况,所以便会要求提前进行报备。“拿手机拍照我们是不管的,但如果是团体带摄影器材过来拍,就会要求他们发文给我们。”

海旅集团的收费标准是否有经过备案?林捷表示,拍摄接洽和收费都是由集团下属运营部门负责,他不清楚此收费标准是否已经过备案,会对接运营部门与记者联系,对此事进行详细介绍。但截至发稿时,仍未有人就此事与记者取得联系。

此外,根据云洞图书馆现场工作人员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1月15日起,记者先后四次发函报备,并声明视频素材并非用于商业用途等。但截至发稿时,仍未收到任何回复。

律师:海旅集团收取费用不具有法律依据

海南泽坤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樱子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是指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社会公众活动处所的雕塑、绘画、书法等艺术作品。对前款规定艺术作品的临摹、绘画、摄影、录像人,可以对其成果以合理的方式和范围再行使用,不构成侵权。

林樱子表示,云洞图书馆属于室外公共场所的建筑艺术作品,海旅集团主张其对云洞图书馆享有权利,首先依法应当举证证明。云洞图书馆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根据法律规定,对其拍摄不需要进行报备;绿地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海旅集团主张在绿地上进行拍摄收取费用,不具有法律依据。赵女士、叶女士、何先生等人的拍摄行为,并非对单一建筑的机械性复制,而是在拍摄角度等方面有选择性,此类从立体到平面的复制未直接损害建筑作品著作权人的权益。因此,即使在云洞图书馆及周边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拍摄活动,依法不应当需要报备,不构成侵权。

来源:网易新闻-央广网网易号 的网页快照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黄循鑫 | @老痛 | ToonKam » 央广网删掉的新闻:海口云洞图书馆及周边拍照每小时收费万元引质疑

相关文章

评论 (4)

  1. avatar

    不得不说,央广网这篇新闻还是很有新闻专业素养的,至少记者多方采访拿到了一些事实证据,而不像某些媒体,直接剪辑网友爆料博取流量,连采访都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