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到今天关于海口市专门为公务员在寸土寸金的西海岸建设6千多套限价房的新闻报道十分引人关注。
从网友的相关讨论来看,反方认为这种限价房是谋特权,正方认为公务员本来就应该提高待遇。问题就出在这个“待遇”上了。我是主张提高公务员待遇的。毕竟一个社会的高级服务阶层如果待遇过低,是十分不和谐的。但是具体要看是哪方面的待遇。
从薪酬上看,目前我们的公务员薪酬尚有提高的空间,工资可以高些,补贴可以高些,毕竟只有这样才能吸引到高级人才。如果没有高级人才来治理国家,也将是我们的不幸。但是我们必须要回过头来分析一下公务员的收入和成本比例。毋庸置疑,就算在当前的物价房价环境下完全执行3581的薪酬政策,公务员的薪酬也不算高。但是,公务员的生活成本又有多高呢?
人们的生活成本大概构成是:交通费用、子女教育费用、医疗费用、通讯费用、吃饭花销、住宿费用、服装费用、应酬费用以及其它花销。由于职业的不同,这些方面的成本就有所不同。比如有些年轻的销售人员,交通费用、通讯费用和应酬费用就相当高。而对于农民或者低收入家庭来说,他们支出最多的则是子女教育费用、医疗费用。对于底层打工者而言,每月几百元的工资,所有成本在他们眼里都是最大的。
那么对于公务员呢?坊间曾流传说“工资基本不花”这样的“谣言”,因为公务员确实可以享受到一些福利,可以报销的费用、由他方承担的费用较多。就比如交通费用这一块。有很多地方的政府办公地点都选在很偏的地方,以期带动附近地块。所以他们有通勤车或者公务车。这些地方往往都很少有公交车到达。可以说,交通费就省了不少,同时,可能还享受交通补贴。再比如还没有买房的公务员,也能享受租房补贴。再比如医疗费用,公务员医疗报销制度还是很健全的……
由此可见,公务员的薪酬含金量极高,因为其生活成本不高。——有人会说他们还有“灰色收入”,我认为,从和谐角度看,只要不违纪违法,谁也管不着。
啰唆这么多,只是想说一句话:公务员的待遇在普通民众中,起码是中等的。如果说,保障性住房是为了社会和谐,是为了保障低收入家庭的,那么,起码应该允许普通民众与公务员一起申请,根据其实际家庭情况来定。如果我们的保障性住房(不管是叫限价房还是什么)仅仅是为公务员在考虑,这样的出发点就有问题。因为,这是按照身份在“分房”,而不是按照实际家庭收入来提供住房“保障”。同时,由于公务员本身在管理着公共资源,他们选择最好的地皮给自己盖楼,这实际上是在享受超国民待遇。
2007年国务院24号文件明确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任何单位不得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搞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非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出售。
当然了,低收入的公务员确实需要给予住房保障,但海口市如此密集的6000多套大房子,缺乏说服力。
另外,我还想说,公务员密集的住在某个地方,这种半计划经济的产物是否有科学性?老话说:江湖之远、庙堂之高。在新社会,我们的庙堂别整太高了,要亲民一点。公务员与普通百姓混住,不仅有利于了解现实社会,更有利于社会和谐。
“房事”敏感,本人观点仅供参考,不代表任何立场,不代表任何利益,某些人更别说我们是西海岸房地产开发商的枪手。
公务员限价房是超国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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