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提醒我,今天(2月2日)《海南日报》的A16版,有看着很震撼的“寻亲公告”。
在这一版中,有结婚启事,有贷款广告,也有因为新公司法的颁布而引起的几家公司的“减资公告”,而最引人瞩目的是儋州市公安局所发布的6个“寻亲公告”。
这几则“寻亲公告”,格式都差不多,就是公告称某某某在什么时间捡到了这小孩,如今在抚养中,如果公告后60日内无人认领,将按规定办理户籍登记。时间最长的一个“弃婴”是2010年所捡拾,抚养至今。
儋州市公安局这么集中地发布“寻亲公告”,虽然估计这应该是按照《收养法》的要求在“走流程”,但还是吓了我一跳。——毕竟平时不是很关注这些。
后来我就又在网上搜寻了一下,我感觉好像打开了一扇门,很集中的看到了辛酸与温情,但仔细想想又很“堵心”。直视这些孩子的眼睛都觉得心里有点难受,所以我打了马赛克。
部分政府网站开通了专门的“寻亲公告”栏目。比如湖南浏阳。我看了一下,该政府网站的“寻亲公告”里自2022年8月以来,共发布了88个公告、关系到超过88个弃婴。
身为人父,我看到“弃婴”二字,都觉得受不了。
其他的网络平台还有很多“寻亲公告”。真是不搜不知道,搜了真吓一跳。这世界太复杂了,各种状况都会有。有的是直接遗弃,没有任何身份证件。有些会放上出生日期的纸条、奶粉、衣服和红包。
而也有这样的寻亲公告:“被抚养人:胡某兰,女,2005年12月23日出生。2013年其母亲赵某平(同音,系越南人)经人介绍与湖南省浏阳市大瑶镇端里村槐树组195号胡某某相识并共同居住生活。赵某平来浏阳时带了一儿一女,女儿名叫彭某英(同音),儿子名叫彭某叶(同音),与胡某某一起居住生活后,胡某某将彭某英更名为胡某兰,将彭某叶更名为胡某业。据赵某平与胡某某说胡某兰亲生父亲系云南一盘姓男子。2020年赵某平已离家出走,现胡某某申请为胡某兰寻找亲生父亲。”
——有点社会阅历的人都知道,这文中所谓“经人介绍”大概率是一次“交易”。而这两个非婚生儿女,其亲生父亲盘某有可能也是买的越南新娘。(公告原文是真名,我改了“某”)
此外,还有某些认亲公告看着简单,但总觉得可能有猫腻,或有别的隐情。
但是,事已至此,让孩子能正常成长才是最重要的了。
相比之下,被拐卖的孩子除了让人可怜,也更让人气愤。
在去年的4月11日,三亚市社会福利院曾发布公告,为7名被拐儿童全网寻亲。基本格式是这样的:
在这当中比较堵心的是“解救”二字,这些是被拐卖的儿童如果不能尽快找到亲生父母,随着年龄增长、面容变化,认亲可能就更难了。
类似的被拐卖儿童的认亲公告非常多,也有专门的网站。
而更令我不好想象、堵心、耐人寻味的还有一些无户口人员的简短介绍。
比如广东那边2023年11月1日发布的寻亲公告。公告中称:“廉江市公安局现对下列无户口人员信息进行公告,以作户口登记的参考。如有以下人员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信息及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的,请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公安机关反映。”
这位许某某,1978年发现被人遗弃。至今整整45年,那么她被遗弃时大概是21岁。实在很难想象,一个21岁的妙龄青年女性,是如何被“捡拾”的。而又是如何被捡拾人“自行赡养”的。
还有这位丁某某,是1978年经人介绍到广东廉江跟人结婚的(当时应该30岁左右),现由其丈夫“赡养”。而文中又是一个“经人介绍”。
每个人身上都有“故事”,或者“事故”。
读读这些,感觉心里堵得慌。
老痛(黄循鑫) 于 海口·紫贝山房
202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