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网络公关行为猖狂 海南互联网界誓言整治

 核心提示:网络时代的公众,对“删帖公司”、“网络水军”这些词应不陌生。用百度搜索“网络公关”,数百万条搜索结果中竟有大量“网络水军”、“删帖公司”等词汇出现。海南聚集数家全国知名网络媒体,更是深受非法网络公关行为困扰。今年4月中旬起,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开展为期2个月的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旨在通过专项行动,打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维护互联网正常传播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

今年4月中旬起,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开展为期2个月的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南海网记者 张茂 摄)

  “网络水军”、“删帖公司”等非法公关机构大量出现在互联网上,破坏互联网环境。(南海网记者张茂摄)

  南海网记者 李晓梅

   4月22日上午,海南主要网站负责人和新闻传播研究专家、律师等召开座谈会,深入探讨如何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为海南互联网发展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  非法网络公关发帖删帖猖狂 非整治不可

  与会人员剖析多个案例,历数非法网络公关行径。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主要是删帖和发帖,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低俗恶炒,刷屏灌水,制造虚假网络舆论,甚至贿赂网站人员、采取黑客手段等等。隐藏在网络公关背后的,是一条庞杂的黑色利益链。“非法网络公关行为非整治不可”成为与会人士共同心声。

  “天涯社区这些年一直与非法网络公关作斗争,深受困扰。”天涯社区编委会副主任曹勇坦言,“网络水军”在社区里肆无忌惮的大量发布非法广告、虚假垃圾信息,“每天删除的这类信息在2万到10万条之间”。一些网络公关公司或个人收买网站的编辑、管理员、版主等删帖现象也曾有发生,直接毒害了网站管理队伍。曹勇说,天涯社区几年前已意识到非法网络公关行为的危害,2009年与国内十余家网络媒体共同成立了“反公关联盟”,网站内部成立了“反公关领导小组”、“反垃圾信息领导小组”,清理管理员和版主队伍,免去了20位版主职务。但这些措施目前“只能监测不正常的删帖行为,尚无法核查其私下交易。”

  凯迪网络总裁肖增建表示,“网络水军”受利益驱使,肆无忌惮在网络互动环节“招兵买马”、拉生意。有些人参与网络互动活动的目的不纯,把一个ID形象“炒热”就是为了参与网络非法活动,甚至从事流氓团伙活动。肖增建说,有些网络公关机构在花钱删帖达不到目的时,甚至利用黑客手段渗入网站系统,破坏网站正常管理秩序,十分恶劣和嚣张。

  非法网络公关行为损害媒体公信力和公众利益

  “互联网已成为公众获取信息的主渠道之一。”南海网总编辑吴仁辉认为,网络媒体公信力也因此显得至关重要。

  曹勇说,非法网络公关行为打击的是网络媒体的公信力,受伤害最深的是网站的形象和声誉。

  海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新闻传播系主任卿志军看来,公共关系的基础是诚信互惠,靠欺骗受众的非法网络公关行为,最终也会伤及始作俑者。卿志军同时表示,网络作为重要的社会媒体和民意表达渠道,通过金钱交易删除网上所谓“负面信息”,或者恶炒虚假、低俗信息,制造虚假民意,误导受众,实际上是对公众知情权和表达权的一种侵害。  惩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有法可依

  海南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陈洪德律师从法律角度对非法网络公关行为给予了鲜明解读。他说,网络公关公司利用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网民,违反《广告法》中的相关规定。如果捏造、散布虚伪信息,损害他人特别是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受害人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追究侵权人法律责任。如果涉及侮辱诽谤公民个人,可由公安机关处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可予刑事处理。陈洪德律师说,有些网络公关公司,先在网络上发布损害他人的信息,然后又要挟他人,要求他人花钱“消灾”,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部分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也可定性为商业贿赂。”陈洪德说,非法网络公关为达到删帖目的,给一些网站管理员、编辑、版主财物,这些管理员、编辑、版主收了财物之后删帖,已经构成商业贿赂。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商业贿赂“数额巨大”(10万元以上)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需政府、网站、网民多方介入

  海南在线总经理黄循鑫说,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的第一步是要加强对公关公司、广告公司的行政监管。其次需要各家网站加强自身管理和监督,建立完善的删帖机制和流程,防止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侵入。同时要加强内部工作人员自律,防止网站工作人员被非法网络公关收买。

  海南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师唐名胜提出,应将法律规范、网民道德、技术操作三者构成有机体,借助网民的力量来监督非法网络公关行为。

  南海网总编辑吴仁辉认为,打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需要有关部门及时介入,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卿志军认为,网络媒体编辑和管理是一项高强度、高智慧的职业,从业人员需要有更加清醒的头脑和判断力,才能更好的应对非法网络公关行为。

  海南省委宣传部网络处处长赵曦臣强调:要高度认识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这项工作置于事关网络媒体命运的高度,长期坚持。要把整治工作落实到网络管理的各个环节,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细节,发现一例打击一例,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让为公众服务的网络平台成为非法网络公关行为的表演舞台。要加强互联网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网站编辑和管理员的法律意识和鉴别非法网络攻关行为的能力。要大力开展“做文明网民、办文明网站、倡文明表达、创文明环境”活动,鼓励网民揭露非法网络公关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的良好舆论氛围。

转载自南海网:http://www.hinews.cn/news/system/2011/04/23/0123698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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