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哲学:淡然对待爱情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指出,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形式并不是产生真正爱情的标志,它最早形成的基础不是自然条件,乃是经济条件,是男子为确定继承权的手段。恩格斯说:“现代的性爱,同单纯的性欲、同古代的爱是根本不同的。第一,它是以所爱者的互爱为前提;……第二,性爱常常达到这样强烈和持久的程度,如果不能结合和彼此分离,对双方来说即使不是最大的不幸,也是一个大不幸;……最后,对于性交关系的评价,产生了一种新的道德标准,不仅要问:它是结婚的还是私通的,而且要问,是不是由于爱情,由于相互的爱而发生的?”
  
  我在大学时候读的这本书,很喜欢。那种剖析还是很客观。
  
  恩格斯把爱情称为性爱,把性爱的最高形式热恋称为“性的冲动”,就是以人的自然属性,也就是生理基础作为爱情的起码条件。甚至可以给爱下定义:爱一个人,就是跟她/他有性的欲望。于是,什么一辈子爱一个、从一而终,其实都只是一种道德选择,或者说是他和她其实一直都在相互吸引。
  
  同时,恩格斯还说 “第一个出现在历史上的性爱形式,亦即作为热恋,作为每个人都能享受到的热恋,作为性的冲动的最高形式,而第一个出现的性爱形式,那种中世纪的骑士之爱,就根本不是夫妇之爱。恰好相反,古典方式的、普罗凡斯人的骑士之爱,正是极力要破坏夫妻的忠实,而他们的诗人们又加以歌颂的。《Albas》,用德文来说就是破晓歌,成了普罗凡斯爱情诗的精华。它用热烈的笔调描写骑士怎样睡在他的情人——别人的妻子——的床上,门外站着侍卫,一见晨曦初上,便通知骑士,使他悄悄地溜走,而不被人发觉……”
  
  这种对于私通的歌颂令人惊叹,可是如果放在以前的那种环境下,我们会感觉多么美丽。那些无爱的婚姻,或者厌倦的婚姻,忽然因为“骑士”的到来而更支离破碎,不光是在性上得到快感,心理上也得到了慰藉:双方作出了“选择”,而不是被“安排”、“禁锢”。
  
  我们再回头看《金瓶梅》,妇女对于性爱快感的追求其实令人赞叹,这是她的权利!
  
  于是,我只能说,我们要对爱情看淡点。其实我们也只是人。早在周总理的年代,已经说到婚姻中的性和谐了。客观点对待自己生活吧~
  
  几千年来,文学家对爱情修饰了太多;而哲学家对于爱情还是说得太少。我喜欢恩格斯的态度。
  
  恩格斯还有一句话:资本主义的一夫一妻制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娼妓业基础上的。
  
  把自己的思想低线设得低一点,则容易在生活中看到幸福。
  
  淡淡微笑,牵手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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