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停摆两年多,竟毫无依据?

△ 2019年5月5日,海口市人民大道和三东路路口秩序井然的电动车流 老痛摄

两年前《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说,美国除了怕华为,还害怕中国的大排档,因为那种烟火气、那种给基层人造富的机会是美国所缺乏的。我当时写到:“烟火气”就是一种信心的来源,街上轰隆隆建设的工地是信心的来源,持续不断的招聘会是信心的来源,甚至街上热闹奔腾的电动车也是信心的来源。(注:按习惯我把电动自行车还是简称为电动车)

在我们大海口,除了美丽高贵的西海岸、高楼林立的新旧CBD、火热建设中的江东,更有着街上熙熙攘攘的车辆和人群,而在这其中电动车流绝对是富有“烟火气”的景象!

近日关于海口电动车上牌和抓车扣车的事再次引发关注,央广网的报道开头写道:“自2019年3月起,海南省海口市电动自行车预约上牌停摆已两年有余,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如车辆屡被查扣造成市民出行不便,更滋生出非法利益链等。

感谢央媒对海口民生的关注。但海口对于两轮车辆的交通管理问题已经是由来已久。

2011年9月,在《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通过之际,我写了一篇《海口禁摩10年,悲剧式的“胜利”》的文章,现在网上竟然还能找到。我开头是这么写的:

在作家毕淑敏的眼里,海口如果没有椰子树,可能跟其他城市就没区别。但,在我们市民的眼里,海口是一个很独特的城市,包括但不仅限于海口自己砍椰子树、自己把海给填了、自己把沙滩给了别墅。当然,也包括海口小城市式的道路、大城市式的交通。

——当时我的口吻比较愤青,但概括得还可以。如果大家在海口主要是靠公交车通勤,那真的是痛苦,站在公交车站翘首以盼的同时,挺羡慕那些嗖嗖而过的电动车。

我继续写到:

……在这10年(2001-2011)之中,关于海口禁止摩托车的政策、新闻、网络讨论不绝于耳。后来终于消停了一下,正当我们闭目养神享受清净时,突然身边嗖嗖的过去无数的电动车,一下子惊醒!

——是的,我们别忘了,在海口交通治理上,二十年前就有开始了持久的拉锯式行动:“禁摩”。也就是说,在海口交通治理这层面上,最大规模的就是针对两轮的摩托车和电动车。我之前的论断是:十年禁摩,取得了“悲剧式的胜利”——新出来的电动车迅速替代了摩托车,终于不用禁摩了。

上述《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2012年正式施行。必须表扬的是,当时施行时充分进行了便民考虑,安排了白沙门等几个便民上牌的点,得到了市民的一片掌声。在海口的大街小巷一下子多了很多蓝牌或黄牌。

△ 海口的市井中,老爸茶和电动自行车是一景。老痛摄于2013年10月6日

从当时的情况看,但凡是可以上牌,市民们还是愿意上牌的!毕竟,大海口的主城区不大,对于活动范围几公里之内的市民上班、送孩子、买菜,电动车比公交车便捷、省钱省时间,在正常天气里绝对是首选。再加上海口的道路规划、公交系统确实很无奈,电动车几乎是市民必备(很多人哪怕有轿车也备有电动车)。于是,到2019年3月官方暂停了上牌工作之时,海口在册的电动车达到了98万辆——可惜好景不长啊。在上牌工作停摆之后,麻烦就来了:一边是上不了牌,一边是无牌车会被交警查扣;甚至还爆出了黄牛收钱帮人“捞”车的丑闻。于是,市民发出了拷问:“商家可以卖,市民可以买,为什么不给上牌?

类似的质疑,在政府平台上得到了回答:“因为新国标的出台……”、“目前系统研发等工作已经完成、高度重视民意、具体时间和登记上牌的程序,我局交警支队将提前向社会发布公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注:暂停上牌一事其实就是停了上牌预约系统)

说起来,海口真的利用信息手段做了一次让人无所适从的管理操作,软件系统成了背锅侠。实际是毫无依据的!

从实操规范方面说,《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是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1年9月28日批准、2012年元旦开始施行的,在其中明确规定:

本办法所称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者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其设计最高时速应当不超过20千米(公里),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千克(公斤),制动性能、外形尺寸等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标准如有修改,应当符合新的标准

而新国标即《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是2018年制定、2019年4月15日开始强制执行的。也就是说,根据海口的管理办法,在新国标出台之后,自动适用新国标即可。

即便是要严谨一点,也可以快速修订原有管理办法,而不是忽然停摆,并且停了两年多!也难怪会积攒不满:难道海口对两轮的交通工具真的就这么不友好吗?先是摩托车,后是电动自行车?

听某些人说,上下班时间街上密密麻麻的电动车(不乏横冲乱撞的)容易让人有不适感。可是,这就是民生呀!流行语说“我们都在用力的活着”,谁容易呀?而对于“影响交通”一说,更是无稽之谈!因为电动车本来就是合法交通工具!交通规则里本来就有电动车的安排!说到交通违章,轿车不也有违反交规的?不就是因为交通管理需要才要求上牌的吗?上牌是管理的第一步,是给电动车颁发“身份证”并建档,也是今后管理的基础。

所以,海口2019年暂停电动车上牌是不合规、不合理、不为人民服务的,该行政决策毫无依据!这停摆的两年多时间里,多家中央媒体报道过此事,有关方面却一直置若罔闻,然后把锅甩给了一直快要开发完成的软件系统。

希望城市管理决策者不要有洁癖,不要因噎废食,不要过度管理。回头看看过去禁摩的历程,本来想一刀切,却年年月月都得切!可见,顺应发展,做好服务和引导才是关键!说不定随着自贸港的建设,很快大家都开上了电动轿车、坐上了空中穿梭机,电动车的问题就不是问题了。城市是人民的城市,理应人民共享!局部有点乱是正常的!在各得其所的烟火气中,才是蓬勃的民生!

据报道,海南全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经超过300万辆。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也将于本月31日对《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进行再次审议,如果获得通过,这将是关乎全省300万人的正式地方法规,拭目以待!也希望即使本文有不妥之处,也不要删帖、不要删帖、不要删帖。

图文 / 老痛 (微信:toonkam)

2021年5月26日  于 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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